近日,人社部召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了五大任务落实改革。一起来看看五大措施与四大亮点: 图解|五大措施: 亮点一: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评职称对“靠技术吃饭”的人来说不仅涉及个人的收入和晋升,也被看做是评价个人业务水平和贡献的一把标尺。 我国职称制度主要经历新中国成立初期至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技术职务任命、1977年至1983年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1986年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阶段。现行职称制度共设置科学研究、工程、农业、卫生、教师等29个职称系列。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职称制度的建立,对于激励、选拔、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一些与专业技术关系不大的指标也被塞进评聘职称的指标体系中。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的职称评定,有时反倒成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羁绊。 以职称外语考试为例,设立20多年来,一直伴随着“一刀切”“鸡肋”等质疑。据报道,某作家已经出版发表了几百万字的报告文学、小说和散文,并多次获奖,但由于不能通过外语、计算机考试,迟迟未能获得副高职称(二级作家),一度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 此外,作为职称评定的“敲门砖”,职称外语考试成为部分机构与个人的摇钱树,滋生各种乱象。 如今,《意见》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亮点二: 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 《意见》的另一个亮点是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指出,在高校中,唯论文已经成为硬要求: 大学老师无论是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往往只注重发表论文的数量,授课认真与否只能“凭良心”,如何揽课题、发论文才是“正事”。 不分行业特点,把学历、资历、论文等标准量化为职称评定的“硬杠杠”,逼着专业技术人员为评上职称而在专业技术之外耗费大量物力、财力、精力,造成了巨大的人力资源浪费。 程德安认为,这种人才评价标准显然已经不符合时代要求,甚至成为迟滞专业人员冒尖的障碍。尤其是那些身怀绝技的专业人才,被职称卡住无法施展,损失的是行业、社会甚至国家的利益。 为此,《意见》强调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认为,《意见》的颁布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拓展专业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不断提升我国人才供给水平,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据新华社 亮点三: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对于职称评价的标准,《意见》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未来,用人单位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意见》还明确,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从各职称的层级设置看,《意见》明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可根据需要仅设置助理级。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还有一个亮点,即提出职称评审与职业资格衔接。其中明确规定,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亮点四: 离岗创业业绩可作评职称依据 对于一些特殊群体的职称评定,《意见》还明确了倾斜政策。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具体的职称评定如何进行?《意见》提出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评价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 《意见》还提出“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要求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以及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单位,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进行职称评审。 近年来,国家提出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对于这一部分人的职称评定,《意见》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