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机电行协〔2020〕7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我市机电工程专业 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及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2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广州市机电工程专业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现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请依照执行。
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本评委会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15日。 二、受理申报的范围 我评委会下设二个专业评审组,分别为: 1、机械专业: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电子、工业设计、高端装备制造、过程装备制造、新能源与环境装备制造、食品及印刷包装机械、陶瓷机械、木工与玻璃机械、材料成型与模具、激光加工与增材制造(3D 打印)、焊接、热处理、特种加工、压力容器等技术岗位。 2、电气专业:包括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与光伏、智能电网、机器人、无人机、数控与伺服驱动、运动控制与过程控制、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嵌入式系统、检测与可靠性技术、自动化装置等技术岗位。 请申报人严格按照专业组的划分进行填报。 三、申报评审条件 今年广州市机电工程专业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的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2号)要求。 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需提交本年度(2019年度)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2学时。有关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专业科目学习指引由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发布,请关注“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根据粤人社发〔2019〕104号文规定,申报人资历年限计算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2019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当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有关政策文件可登陆中国广州人社网(http://rsj.gz.gov.cn/)“广州职称”频道查阅。 四、 申报材料 凡符合申报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录需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证书、证明材料” ,“论文、论著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所有需提交评委会评审的材料)、审核和生成有关表格,在纸质材料上进行签名、盖章确认。 有关申报问题可在“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查阅《职称评定有问有答(2019年)》的内容。 “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未提交材料或纸质材料与网上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必须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进行。其中: 1、《初级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评审表一)1式1份(粘贴在材料袋封面上),左上角必须填写主管单位的名称。 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评审表二)1式1份,(装订),封面左上角填写主管单位的名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性提供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所在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部门登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审核申报人信息后,在系统相应意见栏中录入单位评价意见,在申报人提交的纸质表格上加具相同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不得改变表的字体和结构)。 3、《初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评审表三)1式15份(单面印制,原件一份,其余可复印,大小规格为A3纸)。单位评价意见必须与评审表二中意见一致,并加盖公章。 4、《证书、证明材料》(评审表四)1式1份 ①提供学历教育情况栏所显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现场核验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原件。 ②现任职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③任职资历证明或聘书复印件1份; ④根据粤人社发【2018】86号文的要求,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劳动合同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如社保凭证等)。 ⑤申报两个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的,必须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成果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5、《业绩、成果材料》(评审表五)1式1份,制作目录,并按目录装订。 ①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成果、业绩证明材料、鉴定证书、奖励证书、业绩证书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 ②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译著(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申报人所写部分),或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工作单位加具核实意见); ③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1式6份(约2000字),工作单位加具核实意见。 说明: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评审材料须为获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取得的。申报表中至少需填报近1-2年的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情况,具体要求根据资格条件及申报职称级别对业绩和资历的要求确定,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评审材料须为获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取得的;非在职学习阶段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及论文(著作)等不作为有效申报评审材料。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评审表八)1式1份。 以未确认的省外证书为起点申报评审的须提交原证书复印件及评审表复印件。 申报评审上传材料清单见附件一。 在提交的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经单位对照原件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如复印件的关键字句不清楚的,要注明原件上所写的字句。
五、 受理材料要求 各主管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并进行申报前公示。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求申报人务必做到诚信自律,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严守诚信承诺;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好审核关,杜绝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凡发现并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的,对申报者按有关职称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而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者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
六、收费标准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评委会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方 E-mail: 254542758@qq.com 电话:83324229 传真:83337404 地址:广州市大德路187号十一楼广州机电行业协会
广州市机电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主题词:职称 机电 通知 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一) 申报评审上传材料清单
备注:1. 上传材料可以jpg、jpeg、doc等格式上传,单个附件最大不可超过4兆。 2. 请保证所上传材料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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