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评中心函〔2020〕1号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高中级评审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恢复开展2019年度广州市轻工高、中级评委会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有关申报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1053号)、《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20.05.14)精神,即日起恢复2019年度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条件 纺织专业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4号) 轻工装备专业组、日用化工专业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5号) 食品专业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6号) 二、评审专业范围 广州市轻工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专业设置详见附件1。 如申报专业超出上述评委会所评专业范围,请与广东省相应 的评委会联系。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登陆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我市轻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继续开展无纸化评审,通过市系统完成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审核、生成有关表格、评委会评审、电子证书号查询等流程。 申报人所在单位及时登陆市系统进行审核,单位审核后务必报送至主管部门(职称申报点)审核,在受理时间截止前系统流程务必报送至评委办。 (二)申报专业超出本评委办所评专业范围的报送广东省相应评委会评审。 四、受理时间、要求 (一)受理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6月01日17:00。 (二)2020年6月3日前将在市系统中生成、打印后并完成相关栏目审核、签名、盖章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邮寄至本评委办。 (三)材料邮寄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评审认证部 联系电话:83517107,QQ:2713300282 五、面试答辩 高级评委会实行面试答辩。具体要求见: 《关于在我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开展面试答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7号) 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tzgg/tzgg/content/post_2417985.html 评委办将于答辩前10个工作日向申报人发出答辩通知,请参加答辩的人员按时到会答辩。不按时到会答辩者,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 六、申报、审核要求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市职称政策及相应评价标准,按照评委会相关要求,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人的资历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19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2019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提交论文(著作)的时效以该论文发表期刊(著作)的出版日期为准。 2.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3. 继续教育材料只需提供2019年的继续教育证书。 4.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落实好“评前公示”、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评前公示,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评后公示,市人社局将在门户网站“广州职称”--通知公告栏目中,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统一进行评后网上公示,评委办同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的资格名称反馈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并由单位在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评后公示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tzgg/tzgg/ 5. 关于申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可查阅:《职称评定业务有问有答(2019年)》 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zcsb/sbzy/content/post_2412187.html (二)审核要求 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追责。申报人要认真对照评价标准,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所在法人单位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评前评后公示及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区人社职称管理部门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接收程序、资格审查负责。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七、推行电子职称证书。我省自2018年度起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 广州市轻工工程高、中级评委会专业设置一览表 2. 无纸化评审上传材料清单 3. 申报人员名册 4. 纺织专业职称评价破格申报申请书 5. 轻工装备、日用化工专业职称评价破格申报申请书 6. 食品专业职称评价破格申报申请书 7. 破格申报推荐表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高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