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0年度广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 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广州市建筑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20)142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穗人社函(2020)612号)要求,广州广州职称之家市场(原广州广州职称之家代理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 广州广州职称之家评委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凡属我市非公经济组织或在我市公有制单位工作但人事档案由政府所属档案管理部门管理,拟申报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属广州市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受理对象;拟申报建筑专业初级职称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属广州广州职称之家市场(原广州广州职称之家代理部)建筑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受理对象。 二、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评审材料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10月10日(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评审材料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九楼,联系人:林彩芳、黄玲丽,电话:85590613。 三、申报评审流程 (一)申报评审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需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评审专业范围及职称名称(见附件1),并按申报中级评审需上传材料清单(见附件3)的要求在系统上传有关资料,系统及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由主管部门按照申报中级材料要求(见附件4)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至广州广州职称之家评委办,系统须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申报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在市系统上填报和上传申报评审材料,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材料一致。同时,须附广州市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附件7)及电子版。 (二)广州广州职称之家市场(原广州广州职称之家代理部)建筑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实行无纸化评审,申报建筑专业初级职称的人员,需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评审专业范围及职称名称(见附件2),并按申报初级评审需上传材料清单(见附件5)的要求在系统上传有关资料。系统及纸质材料《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份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至广州广州职称之家评委办,系统须与评审表一并提交,申报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在市系统上填报和上传申报评审材料,并确保评审表与系统填报、上传材料一致。同时,须附广州市建筑专业(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附件7)及电子版。 四、申报条件要求 学历资历条件、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申报专业等要求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9)33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规定执行。申报人资历年限计算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当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当年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人需提交2020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的,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
(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还应按规定先取得拟转系列同等级职称;晋升时,其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从转系列前取得同等级职称时起算。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同时应向评委会提交岗位转换的相关证明(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或《认定表》 (复印件);其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不得使用原岗位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申报现岗位职称。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跨区域、跨单位流动至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已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另以职业资格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交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及评审表复印件各一份。 五、申报、审核要求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申报人要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所在法人单位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评前评后公示及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区人社职称管理部门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接收程序、资格审查负责。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求申报人务必做到诚信自律,以德为先,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者实行“一票否决”。法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公示、报送,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部门需对申报人的系统及材料严格把关,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广州广州职称之家评委办。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没有使用规范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⒋不按规定时间、程序和受理范围报送。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材料未经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广州广州职称之家评委办的。7.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执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工作单位考核评议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作单位将申报人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二十份(一份原件,十九份复印件)、业绩成果材料、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交至主管部门审核,并由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至广州广州职称之家评委办。 七、评审费标准 执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穗发改(2018)525号)文件精神,免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附件: 1.广州市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 专业范围及职称名称指引 2.广州广州职称之家市场(原广州广州职称之家代理部)建筑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职称名称指引 3.申报中级评审需上传材料清单 4.申报中级纸质材料要求 5.申报初级评审需上传材料清单 6.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单位诚信承诺书 7,广州市建筑专业()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8.档案袋底部标签(样板)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承诺书 2020广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附件(1-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