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标准 工业设计工程领域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初级职称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等级职称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员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工业设计工程领域设置产品设计和体验设计两个专业方向。产品设计方向包括设计策略、产品规划、用户研究、产品造型设计、色彩与材质设计、人机工学设计、产品结构工艺设计、产品展示设计、产品包装设计、服务流程和商业模式设计等工业设计技术岗位。体验设计方向包括用户体验、交互设计、产品架构、品牌规划、艺术创意、界面设计、视觉设计、原画设计、角色设计、动效设计、多媒体设计、服务设计等工业设计技术岗位。 技术员 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 产品设计方向:须了解产品设计的发展动态,熟悉工业产品的设计流程、设计方法,基本掌握工业产品的原理、结构、部件和组件、材料特性和制造工艺,具备动手能力和软件操作能力,能够参与完成一般性工业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技术工作。 体验设计方向:须了解体验设计的发展动态和设计流程与方法,初步掌握用户体验、用户分析、大数据运用、交互设计、用户界面设计、视觉传达、商业(服务)模式创新以及软硬件产品的系统构架,具备动手能力和软件操作能力,能够参与完成一般性软、硬件产品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项目设计等相关技术工作。 2.任现职期间,参与完成具有一般难度的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产品项目,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担任本专业1项小型设计项目的设计分项或技术负责人,并实现成功量产(规模化销售)。 (2) 参与完成本专业1项产品策略研究、用户研究、创意设计、技术集成、工程协同、供应链整合以及制造、调试、检验、服务模式创新等项目。 (3) 参与完成本专业1项标准化、可靠性、产业化推广工作,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市(厅)级工业设计奖(赛)三等奖以上或其他相当级别及以上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由评委会认定)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 (5) 获本专业实用新型专利1件或软件著作权登记2件(均排名前三)。 3.具有一定的设计研究和归纳总结能力,提交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技术报告、技术方案1篇(第一作者或独著,经用人单位证明)。 4.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工程师 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或具备大专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设计流程、研究方法和设计方法。具有独立完成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产品设计方向:须掌握产品设计的发展动态,熟悉工业产品的原理、结构、部件和组件、材料特性、制造工艺和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创意表现能力,具备承担一般性工业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体验设计方向:须掌握体验设计的发展动态和设计流程与方法,熟悉用户体验、用户分析、大数据运用、交互设计、用户界面设计、视觉传达、商业(服务)模式创新以及软硬件产品的系统构架,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创意表现能力,具备承担一般性软、硬件产品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项目的能力。 2. 任现职期间,参与或独立承担或主持完成具有较大难度的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产品项目,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担任本专业1项大型设计项目的设计分项负责人,或2个中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3个小型设计项目的主要设计或技术负责人,并在项目中发挥较好作用。 (2) 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设计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2项,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3) 省(部)级工业设计奖(赛)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其他相当级别及以上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由评委会认定)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 (4) 获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登记)3件(均排名前三)。 3. 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提交正式发表(包括在本专业期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组织并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或技术方案1篇(第一作者或独著)。 4. 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高级工程师 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学位)、资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一项,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 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全国美展工业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或中国专利金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银奖以上(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国际知名设计奖项大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其他相当级别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由评委会认定)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以奖励证书为准)。以上获奖项目或产品均须实现产业化并投放市场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3) 获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年度十大杰出青年提名称号。 (4)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授权1件以上(第一发明人)。 (5) 获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的设计流程、研究方法和设计方法,具有跟踪本专业发展趋势和前沿水平的能力。 产品设计方向:须系统掌握产品设计的发展动态,熟悉围绕产品研发的技术资源整合、文化资源交叉、供应链管理及商业(服务)模式创新,具备主持完成复杂、技术难度高的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体验设计方向:须系统掌握体验设计的发展动态和设计流程与方法,具备主持完成包含用户体验、用户分析、大数据运用、交互设计、用户界面设计、视觉传达、商业(服务)模式创新以及软硬件产品系统构架下的复合型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项目的能力。 2.主持并完成复杂、技术难度高的复合型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项目。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持或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1项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验收。 (2) 作为主要完成人或分项技术负责人,参与完成1项大型设计项目或2项中型设计项目,至少有1项通过省级专业机构组织的专家鉴定会鉴定(评价),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参与完成2项较高难度、较复杂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设计项目,并得到推广应用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提供证明材料)。 (3) 作为主持或技术负责人,参与完成本专业的省(部)级或市级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或工业设计中心建设,通过相关验收或鉴定。 (4)作为发起人举办针对国内或国际重点领域研究开发而发起举办的学术会议,或举办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领域的国内外前沿技术应用而发起举办的专业性或学术性峰会论坛。活动应为全国性会议论坛。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两项: 1.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 2.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全国美展工业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或中国专利金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铜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国际知名设计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其他相当级别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由评委会认定)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以上工业设计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名第一,以奖励证书为准)。以上获奖项目或产品均须实现产业化并投放市场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3.作为本专业设计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重点工程设计项目或研究成果(含论文、论著、标准、技术规范等),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专业协会机构组织的专家鉴定会鉴定或评价,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4.作为本专业设计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设计项目或科技(设计)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了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完成项目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5.作为主持或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地方、行业、团体设计技术标准或设计技术规范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6.获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登记) 3项(均排名前二),至少1件实现产业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2.在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以及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经评委会专家认可);或在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以及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独撰或第一作者,须提交宣读证书);或在由国际或全国行业专业会议组织并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论文3篇(独撰或第一作者,并经评委会专家认可)。 3.参与完成编写、修订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1项或教材、技术手册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1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