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指南 一、对象范围 申报人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一)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员级职称; (二)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三)大学本科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四)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五)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六)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2.非全日制学历的; 3.已取得职称的; 4.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三、材料要求 (一)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 (二)业绩成果材料。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查看我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zcsb/pstz/gzsggzjpwhndpsgztz/。 四、申报流程 注:1.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开展相应考核认定。 2.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系统(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