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广州市机电工程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请依照执行。
一、 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本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周一至周五,09:00至11:30,14:00到16:30)。 地点:广州市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十一楼广州机电行业协会1104室。 电话:83324229
二、 受理申报的范围 我评委会受理考核认定的专业为: 1.机械专业: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电子、工业设计、高端装备制造、过程装备制造、新能源与环境装备制造、食品及印刷包装机械、陶瓷机械、木工与玻璃机械、材料成型与模具、激光加工与增材制造(3D 打印)、焊接、热处理、特种加工、压力容器等技术岗位。 2.电气专业:包括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与光伏、智能电网等技术岗位。 3.控制工程专业:包括轨道交通控制、智能楼宇、导航与控制、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系统集成、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等技术岗位。 4.自动化专业:包括无人机、数控与伺服驱动、运动控制与过程控制、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嵌入式系统、检测与可靠性技术、自动化装置等技术岗位。 5.人工智能专业: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技术岗位。
三、申报考核认定的条件 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的规定执行。
四、 申报途径和材料 凡符合申报我市机电工程专业职称考核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需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和生成有关表格,在纸质材料上进行签名、盖章确认。 具体申报途径如下: 1.国有企业:申报人--->企业法人审核->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考核认定; 2.非公企业:申报人--->企业法人审核--->区人社部门审核--->评委会考核认定; 未在“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提交材料或纸质材料与网上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必须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进行。
五、 受理材料要求 各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并进行申报前公示。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求申报人务必做到诚信自律,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严守诚信承诺;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好审核关,杜绝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凡发现并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的,对申报者按有关职称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而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者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 需提交的材料: 2.《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 3.学历、学位证书及所学课程表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考核证明); 5.评前公示表(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6.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7.认定中级职称需按评审要求提供业绩和学术成果佐证材料; 8.复印《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表》的第1、2、3页共15份。
六、收费标准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评委会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方 E-mail: 254542758@qq.com 电话:83324229 传真:83337404 地址:广州市大德路187号十一楼广州机电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