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度工程系列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2022年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和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级评委会及申报专业范围 申报人必须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具备的资格条件情况,选择相应的专业资格名称申报。 (一)评委会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专业范围 水利技术管理、水工建筑、水工施工、水工结构、水土保持、水电技术管理、水利机电技术、水力机械、水利电气技术、水文与水资源、水利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岩土工程。 二、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申报人需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州市职称申报指引,按照指引文件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相关资料并按《上传证书、证明材料清单》(附件1)的要求上传证书及证明材料,经所在法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系统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评委办。 同时,各法人单位(或申报人)需向主管部门提交本年度申报人员名册,由主管部门汇总填报《2022年广州市番禺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附件2),于2023年3月10日前发送至评委办电子邮箱:pyqswjrsk@126.com,评委办依据主管部门汇总名册进行资料审核。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各单位系统申报材料截止报送时间:2023年3月10日,申报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提交申报系统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报送时间:2023年3月24日,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人事科(沙头街景观大道9号),联系人:梁洁华、史媛,联系电话:34817228 。 三、申报条件要求 (一)学历资历条件、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申报专业等要求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4 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执行。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或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人才职称申报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第八条第(一)款执行。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均需报送我省相应的职称评委会,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或转系列评审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第九条执行。 (七)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第十条执行。 (八)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我省职称对应问题,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第十一条执行。 (九)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本评委会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 (十)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十一)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市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请装在Ⅰ字型牛皮纸材料袋内(每人1袋,超过1袋的材料不予接收)。 (二)申报人对照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归类(按“系统”生成的文件顺序为准): 申报初级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1.《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1份。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 申报初级职称评审: 1.《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粘贴于送评材料袋正面,申报专业栏填写要准确,因系列、专业、职称等填报不正确而导致申报材料分不到相应评委的,后果自负。 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份(封面左上角注明主管部门名称)。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必填项目不得留白,填写的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按附件1所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规范填写)。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出具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采用竖表(初级10份),A3纸打印(可双面打印)。单位评价意见必须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中意见相一致,并加盖公章。 4.《证书、证明材料》1份(装订成册),在对应栏目中粘贴相关材料。包括:提交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非学历教育、任职资历、专业技术资格证、继续教育完成证明等材料;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劳动合同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5.《业绩、成果材料》1份,对照所申报职称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名次)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设计人员须附设计图纸的图签复印件),经业绩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核对人签章后提交,提交的材料应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 6.《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各年度或聘期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验证盖章。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本人签名、工作单位核实盖章,文字不超过3000字,用A4纸打印。 五、评前、评后“双公示”制度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落实好“评前公示”、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评前公示,申报单位需将评审(或认定)的申报材料,特别是《初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二)评后公示,在市人社局对评审(或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统一进行评后网上公示的同时(公示链接: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tzgg/tzgg/),各申报单位需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通过人员评后公示,公示完成后,需向评委办提交《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下载链接: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trsweb/gzzc/bgxz/index_zj.html)。 六、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申报条件。 (二)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三)不符合填写规范。 (四)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五)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七、评审费用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规定,本评委会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 八、咨询电话及网址 有关职称申报的常见问题请登录广州职称“职称申报”(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进行查阅。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人才资源开发管理部电话:34626612。番禺区水务局电话:34817228。 九、证书领取 推行电子职称证书。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2.2022年广州市番禺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初级 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广州市番禺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