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州市2022年度档案专业职称 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穗档评委办〔2023〕1号
各区档案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档函〔2022〕97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广州市2022年度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为广州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得参加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二、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根据省、市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广州市档案专业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初级(管理员、助理馆员)及中级(馆员)开展职称评审(含重新评审、确认)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2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1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认定通知》”)等现行职称政策规定和标准条件。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档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要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档案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新上岗档案专业人员档案专业科目不少于80学时。 (五)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对于 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 1月1 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9月 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日。 3、 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六)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请转评。 (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及《认定通知》执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人员业绩、学术成果评审条件参照广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已有职称的(含所有系列、专业的职称),不得申报。 (八)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需在我省申报职称晋升的,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执行,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 三、申报程序 (一)评审和认定方式。实行无纸化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即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考核认定。 (二)系统填报。申报人登录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网址: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进行网上申报。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应将参加职称评审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全部材料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报告。 (四)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法人单位审核→区(县)人社局、市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广州市档案专业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档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人社局专技处审批。 (五)材料报送。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各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现场报送材料人员不得超过2人。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个人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关于收费。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规定,本评委会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 (七)证书发放。自2019年起,我省经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取得职称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四、审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取得资格后的时间、继续教育学时、论文和作品数量等,以及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属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没有使用规定表格或表格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材料不予受理。对申报、审核、推荐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申报人提交材料中的各类证书复印件、情况说明、证明等都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只有业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三)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核后,按要求在申报表格相应栏签署部门和单位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意见不完整或未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职称评审须提交的纸质材料。一是申报人在系统填报资料经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系统显示为“评委会审核”状态)后,方可在系统生成、打印的纸质材料《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份,需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名盖章;二是广州市档案专业()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名册(附件3)一份。以上纸质材料由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 申报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系统资料和上传申报材料(附件1),并确保评审表与系统资料一致。 (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须提交的纸质材料。一是申报人在系统填报资料经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系统显示为“评委会审核”状态)后,方可在系统中生成、打印纸质材料《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份,需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名盖章;二是广州市档案专业()级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员名册(附件4)一份。以上纸质材料由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 申报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系统资料和上传申报材料(附件2),并确保申报表与系统资料一致。 (三)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须提交的职称确认材料。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签名盖章的《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附件5)一份。 六、报送时间 (一)系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3 年3月17日17:00前必须提交至评委会,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纸质材料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九楼908室,联系人:唐艳姑,联系电话:85590613。 申报人可加入QQ群“2022年档案职称评审认定交流群”(群号:619267170)进行业务交流,入群务必注明单位名称与申报人姓名。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市档案专业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