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 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穗测土职评〔202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和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各等级职称评审以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要求 我市自然资源工程领域的国土、测绘专业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按《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2号)执行,其中,自2021评审年度起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相应调整。 (一)专业职称等级设置与专业适用范围 2022评审年度起,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中级、初级职称申报,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正高级、高级职称申报,专业和适用范围具体如下:
(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申报人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1. 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员级职称; 2. 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3. 大学本科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4. 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5.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6.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开展相应考核认定。 (三)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 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 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 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2022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六)申报职称评审的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网址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 (二)本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纸质和电子材料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集中报送材料,并做好报送材料时间预约,逾期提交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受理材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2号之二星辉中心1803A室,联系人:何红,电话:83828896。QQ咨询群:160877173。 (三)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须登录市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和生成有关表格,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材料一致。所有申报材料一次性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四)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报送或受理,即使评审通过也不予核准发证: 1. 不符合申报条件; 2. 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 不符合填写规范; 4.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评委会办公室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试行纸质和无纸化相结合的评审模式,逐步推进为无纸化评审。2022年度申报评审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一)申报评审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 1.申报评审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2.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 。 3.《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 (二)申报评审纸质材料整理基本要求 申报人提供的材料以准确、真实、美观、工整、简洁、易查阅为原则。 1. 内容、页数较多的可编制目录。 2. 申报人单位审核后在各类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首页页面上出具核实意见,注明“申报人申报材料真实,并与原件相符”,由核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如超过1页以上的,其余页面可加盖骑缝章。 3. 申报材料装在不超过5cm厚的不易破损的牛皮纸资料袋内,每人限1袋。资料袋正面左上角须填写主管部门名称,报送评委会办公室的申报材料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资料袋底部要粘贴标签(附件4),用电脑黑体字打印,注明申报人姓名及其单位、申报职称等级、专业等信息。 4. 同一单位申报人员,报送《单位报送函》(附件5),附申报人员名册(附件9、10),分等级分专业如实填报,均由申报人单位审核后签章,报送纸质原件。 (三)电子申报材料整理及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均为上述纸质材料经审核签章的扫描版文件,整理要求详见附件6,文件命名要求: 1. 评审:(评审)+(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正高级)+(测绘/国土)+姓名+申报单位。 2. 认定:(认定)+(员级/助理级/中级)+(测绘/国土)+姓名+申报单位。 电子材料. PDF和申报人员名册. XLSX,通过U盘提交后,U盘即场退回,纸质《单位报送函》(含申报人员名册),均无需密封,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四、论文鉴定 申报高级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需要进行论文(著)鉴定。申报人按申报职称等级学术成果条件的最基础要求,挑选代表作,在系统填写并上传至“送审论著代表作(鉴定要求)”栏目,并提交职称论文(著)鉴定表(附件7)。 五、面试答辩 根据《关于在我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开展面试答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7号),测绘和国土专业的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评审,采用远程网络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远程网络答辩的具体时间等有关要求将于答辩前5至10个工作日向申报人发出答辩通知,不按时答辩者,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 六、有关说明 (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落实好“评前公示”、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行业主管部门、职称申报点、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的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四)高技能人员申报本系列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规定,应报省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申报时间和路径按送省评委会评审的要求执行。 (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我省职称对应关系,执行《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国家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相应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我省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时,资历自职业资格评价通过日期起算。 (六)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按人社部令第40号和粤人社规〔2020〕33号的有关规定,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职称,重新评审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评审时间按本通知执行。 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原职称确认可一并提出申请。 (七)申报高级工程师,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2号)破格申报条件的,须填报《2022年度广州市工程系列测绘、国土专业职称评审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8)。 (八)自2019年起,评定取得职称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印制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九)关于申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可登陆市系统查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问答(2022年)》。 七、申报评审责任 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追责。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1. 申报人应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2. 所在法人单位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评前评后公示及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主管部门、区人社职称管理部门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接收程序、资格审查负责。 4. 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报送程序、评审组织工作负责,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 5. 评委会对评审的工作程序、评审质量负责。 6. 评委会委员对申报人业绩能力水平的评议负责。 八、评审收费标准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规定,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论著鉴定、答辩费)。
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 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