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机电行业协会文件 穗机电行协〔2024〕2号 —————————————————————————————————————————— 关于做好广州市2023年度工程系列机电专业初次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3〕41号)、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为做好2023年度广州市机电工程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将2023年度本评委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申报受理范围、级别 在广州市市属、区属单位专职从事工程系列机电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本评委会受理初次认定的职称分为两个层次三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 本评委会的具体名称为: 广州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 广州市机电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 (二)我评委会受理考核认定的专业为:机械、电气、控制工程、自动化。 1.机械专业: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电子、工业设计、高端装备制造、过程装备制造、新能源与环境装备制造、食品及印刷包装机械、陶瓷机械、木工与玻璃机械、材料成型与模具、激光加工与增材制造(3D 打印)、焊接、热处理、特种加工、压力容器等技术岗位。 2.电气专业:包括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与光伏、智能电网等技术岗位。 3.控制工程专业:包括轨道交通控制、智能楼宇、导航与控制、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系统集成、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技术岗位。 4.自动化专业:包括机器人、无人机、数控与伺服驱动、运动控制与过程控制、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嵌入式系统、检测与可靠性技术、自动化装置等技术岗位。 请申报人严格按照专业的划分进行填报。 (三)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15日(周一至周五,09:00至11:30,14:00至16:30)。 (四)受理材料地址:广州市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十一楼广州机电行业协会 (五)咨询电话:83337404 83324219 (六)申报方式: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并行报送的方式进行。 申报人须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市人社局官网首页-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所有需提交评委会认定的材料)和生成相关表格,在纸质材料上签名确认,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内容一致。 二、申报认定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申报考核认定的条件 执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要求。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学术成果条件按照《广东省机电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2号)中对应级别的评审条件执行。 对不符合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申报条件; 2. 未在“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提交材料或纸质材料与网上材料不一致的; 3.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4.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5.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6. 非全日制学历的; 7. 已取得职称的; 8. 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二)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均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不作为本年度认定的有效材料。学历(学位)证须提交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申报程序 具体申报途径如下: 申报人及申报我市机电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各有关单位须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市人社局官网首页-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州市职称申报指引)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所有需提交评委会评审的材料,见第四点提交材料要求)、审核和生成相关表格,在纸质材料上签名、盖章确认,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内容一致。 1.国有企业:申报人--->企业法人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送评委会审核评审--->市人社局审核发证; 2.非公企业:申报人--->企业法人审核--->区人社部门审核--->送评委会审核评审--->市人社局审核发证; 在提交的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经单位对照原件审核、盖章(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如复印件的关键字句不清楚的,要注明原件上所写的字句。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认定。 (一)个人申报 根据市统一要求,申报人统一在“市系统”报送并生成相关表格。申报人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申报材料。 申报人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一)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员级职称; (二)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三)大学本科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四)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五)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认定中级职称需按评审要求提供业绩和学术成果佐证材料,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六)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认定中级职称需按评审要求提供业绩和学术成果佐证材料,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二)用人单位审核及评前公示 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交的电子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在系统中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意见要求对申报人水平、能力、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字数不少于150字)。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下同)。信访受理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送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务必于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5个法定工作日报送至主管部门(职称申报点)审核。 (三)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申报点复核 各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材料,应及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明确补正截止时间。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求申报人务必做到诚信自律,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严守诚信承诺;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好审核关,杜绝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凡发现并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的,对申报者按有关职称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而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者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四)评委会办公室评前受理审核 需提交的材料: 1.《认定送审材料目录单》(贴在档案袋封面); 2.《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 3.学历、学位证书及所学课程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考核证明); 5.《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法定工作日); 6.认定中级职称需按评审要求提供业绩和学术成果佐证材料:
(五)用人单位组织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申报人员认定通过后,单位要按照评委会办公室的要求组织评后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法定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单位应将公示情况和单位意见在5个法定工作日内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 (六)电子职称证书 认定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市人社局官网首页-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七)职称收费 本办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 本通知未尽事宜,有关申报问题请在“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广州市人社局官网-广州职称”频道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广州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3〕41号)和《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问答(2023)》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请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生 许生 E-mail: gzjdhyxh@163.com 电话:83337404 8332421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十一楼1106室 附件: 广州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初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机电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广州机电行业协会 202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