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越秀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通过,下列同志拟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越秀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办)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人员所在单位需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通过人员评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需向评委办提交《评委会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下载地址: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trsweb/gzzc/bgxz/gzzcbgxz13/201504/P020150422541883344298.doc),具体要求为加具单位意见和公章后,企业先交区人才办汇总,区属单位请直接交评委办。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公示时间 :从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止。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