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564号】的要求,现就今年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相关截止时间 (一)申报人学校请于4月30日前制订《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竞争推荐方案》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所属区教育局)和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二)申报人请及时登录“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17时; (三)广州广州职称之家代理中心受理纸质及系统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二、评审收费标准及材料要求 (一)评审收费标准:初级280元、中级450元、高级92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面试答辩费140元)。 (二)材料组织要求以评委会评审文件要求为准。 |